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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PN许可证(虚拟专用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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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PN许可证(虚拟专用网业务)

1、什么是IP-VPN许可证?
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B13类)
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2、未办有何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291号令)第七十条之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 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3、IP-VPN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4、找申请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3)一级股东证件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企业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4)公司联系人、网络与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3个人的身份证和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