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保2.0通用要求VS等保1.0(三级)技术部分要求详细对比
等保2.0系列标准即将发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通用要求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技术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湖南金盾就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通用要求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进行了详细对比,下面以三级为例进行一个对比。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通用要求技术部分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技术部分结构由原来的五个层面: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调整为四个部分: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从面到点”提出安全要求,“物理和环境安全”主要对机房设施提出要求,“网络和通信安全”主要对网络整体提出要求,“设备和计算安全”主要对构成节点(包括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提出要求,“应用和数据安全”主要对业务应用和数据提出要求。(标粗内容为三级和二级的变化,标红部门为新标准主要变化)
· 物理与环境安全VS原来物理安全
控制点未发生变化,要求项数由原来的32项调整为22项。控制点要求项数修改情况如下图:
原控制点 | 要求项数 | 新控制点 | 要求项数 | ||
物理安全 | 1物理位置的选择 | 2 | 物理和环境安全 | 1物理位置的选择 | 2 |
2物理访问控制 | 4 | 2物理访问控制 | 1 | ||
3防盗窃和防破坏 | 6 | 3防盗窃和防破坏 | 3 | ||
4防雷击 | 3 | 4防雷击 | 2 | ||
5防火 | 3 | 5防火 | 3 | ||
6防水和防潮 | 4 | 6防水和防潮 | 3 | ||
7防静电 | 2 | 7防静电 | 2 | ||
8温湿度控制 | 1 | 8温湿度控制 | 1 | ||
9电力供应 | 4 | 9电力供应 | 3 | ||
10电磁防护 | 3 | 10电磁防护 | 2 |
要求项的变化如下: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物理安全(三级)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通用要求—物理和环境安全(三级) | ||
物理位置的选择 | a)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 物理位置的选择 | a)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
b)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 b)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顶层或地下室,否则应加强防水和防潮措施。 | ||
物理访问控制 | a)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 物理访问控制 | a)机房出入口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
b)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 |||
c)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 | |||
d)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 |||
防盗窃和防破坏 | a)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 防盗窃和防破坏 | |
b)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 a)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 ||
c)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 b)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 ||
d)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 |||
e)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 c)应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或设置有专人值守的视频监控系统。 | ||
f)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 |||
防雷击 | a)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 防雷击 | a)应将各类机柜、设施和设备等通过接地系统安全接地; |
b)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 b)应采取措施防止感应雷,例如设置防雷保安器或过压保护装置等。 | ||
c)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 |||
防火 | a)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 防火 | a)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
b)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 b)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 ||
c)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 c)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隔离防火措施。 | ||
防水和防潮 | a)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 防水和防潮 | |
b)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 a)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 ||
c)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 b)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 ||
d)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 c)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 ||
防静电 | a)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 防静电 | a)应安装防静电地板并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
b)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 |||
b)应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例如采用静电消除器、佩戴防静电手环等。(新增) | |||
温湿度控制 |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 温湿度控制 |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
电力供应 | a)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 | 电力供应 | a)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 |
b)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主要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 | b)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 | ||
c)应设置冗余或并行的电力电缆线路为计算机系统供电; | c)应设置冗余或并行的电力电缆线路为计算机系统供电; | ||
d)应建立备用供电系统。 | |||
电磁防护 | a)应采用接地方式防止外界电磁干扰和设备寄生耦合干扰; | 电磁防护 | |
b)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铺设,避免互相干扰; | a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铺设,避免互相干扰; | ||
c)应对关键设备和磁介质实施电磁屏蔽。 | b)应对关键设备实施电磁屏蔽。 |
· 网络和通信安全VS原来网络安全
新标准减少了结构安全、边界完整性检查、网络设备防护三个控制点,增加了网络架构、通信传输、边界防护、集中管控四个控制点。
原结构安全中部分要求项纳入了网络架构控制点中,原应用安全中通信完整性和保密性的要求项纳入了通信传输控制点中,原边界完整性检查和访问控制中部分要求项内容纳入了边界防护控制点中,原网络设备防护控制点要求并到设备和计算安全要求中。
要求项总数原来为33项,调整为还是33项,但要求项内容有变化。
控制点和控制点要求项数修改情况如下图:
原控制点 | 要求项数 | 新控制点 | 要求项数 | ||
网络安全 | 1结构安全 | 7 | 网络和通信安全 | 1网络架构 | 5 |
2访问控制 | 8 | 2通信传输 | 2 | ||
3安全审计 | 4 | 3边界防护 | 4 | ||
4边界完整性检查 | 2 | 4访问控制 | 5 | ||
5入侵防范 | 2 | 5入侵防范 | 4 | ||
6恶意代码防范 | 2 | 6恶意代码防范 | 2 | ||
7网络设备防护 | 8 | 7安全审计 | 5 | ||
8集中管控 | 6 |
具体要求项的变化如下表: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网络安全(三级)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通用要求—网络和通信安全(三级) | ||
结构安全 | a)应保证主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具备冗余空间,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 网络架构 | a)应保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具备冗余空间,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
b)应保证网络各个部分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 b)应保证网络各个部分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 ||
c)应在业务终端与业务服务器之间进行路由控制建立安全的访问路径; | |||
d)应绘制与当前运行情况相符的网络拓扑结构图; | |||
e)应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重要性和所涉及信息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划分不同的子网或网段,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为各子网、网段分配地址段; | c)应划分不同的网络区域,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为各网络区域分配地址; | ||
f)应避免将重要网段部署在网络边界处且直接连接外部信息系统,重要网段与其他网段之间采取可靠的技术隔离手段; | d)应避免将重要网络区域部署在网络边界处且没有边界防护措施; | ||
g)应按照对业务服务的重要次序来指定带宽分配优先级别,保证在网络发生拥堵的时候优先保护重要主机。 | |||
e)应提供通信线路、关键网络设备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可用性。 | |||
通信传输 | a)应采用校验码技术或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 ||
b)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敏感信息字段或整个报文的保密性。 | |||
边界防护 | a)应保证跨越边界的访问和数据流通过边界防护设备提供的受控接口进行通信; | ||
边界完整性检查 | a)应能够对非授权设备私自联到内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查,准确定出位置,并对其进行有效阻断; | b)应能够对非授权设备私自联到内部网络的行为进行限制或检查; | |
b)应能够对内部网络用户私自联到外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查,准确定出位置,并对其进行有效阻断。 | c)应能够对内部用户非授权联到外部网络的行为进行限制或检查; | ||
d)应限制无线网络的使用,确保无线网络通过受控的边界防护设备接入内部网络。 | |||
访问控制 | a)应在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启用访问控制功能; | 访问控制 | a)应在网络边界或区域之间根据访问控制策略设置访问控制规则,默认情况下除允许通信外受控接口拒绝所有通信; |
b)应删除多余或无效的访问控制规则,优化访问控制列表,并保证访问控制规则数量最小化; | |||
c)应对源地址、目的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和协议等进行检查,以允许/拒绝数据包进出; | |||
b)应能根据会话状态信息为数据流提供明确的允许/拒绝访问的能力,控制粒度为端口级; | d)应能根据会话状态信息为数据流提供明确的允许/拒绝访问的能力,控制粒度为端口级; | ||
c)应对进出网络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实现对应用层HTTP、FTP、TELNET、SMTP、POP3等协议命令级的控制; | e)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对进出网络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实现对内容的访问控制。 | ||
d)应在会话处于非活跃一定时间或会话结束后终止网络连接; | |||
e)应限制网络最大流量数及网络连接数; | |||
f)重要网段应采取技术手段防止地址欺骗; | |||
g)应按用户和系统之间的允许访问规则,决定允许或拒绝用户对受控系统进行资源访问,控制粒度为单个用户; | |||
h)应限制具有拨号访问权限的用户数量。 | |||
入侵防范 | a)应在网络边界处监视以下攻击行为:端口扫描、强力攻击、木马后门攻击、拒绝服务攻击、缓冲区溢出攻击、IP碎片攻击和网络蠕虫攻击等; | 入侵防范 | a)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检测、防止或限制从外部发起的网络攻击行为; |
b)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检测、防止或限制从内部发起的网络攻击行为;(新增) | |||
c)应采取技术措施对网络行为进行分析,实现对网络攻击特别是新型网络攻击行为的分析;(新增) | |||
b)当检测到攻击行为时,记录攻击源IP、攻击类型、攻击目的、攻击时间,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应提供报警。 | b)当检测到攻击行为时,记录攻击源IP、攻击类型、攻击目的、攻击时间,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应提供报警。 | ||
恶意代码防范 | a)应在网络边界处对恶意代码进行检测和清除; | 恶意代码防范 | a)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对恶意代码进行检测和清除,并维护恶意代码防护机制的升级和更新; |
b)应维护恶意代码库的升级和检测系统的更新。 | |||
b)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对垃圾邮件进行检测和防护,并维护垃圾邮件防护机制的升级和更新。(新增) | |||
安全审计 | a)应对网络系统中的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记录; | 安全审计 | a)应在网络边界、重要网络节点进行安全审计,审计覆盖到每个用户,对重要的用户行为和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
b)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 | b)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 | ||
c)应能够根据记录数据进行分析,并生成审计报表; | |||
d)应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 c)应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定期备份,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 ||
d)应确保审计记录的留存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新增) | |||
e)应能对远程访问的用户行为、访问互联网的用户行为等单独进行行为审计和数据分析。(新增) | |||
集中管控 | a)应划分出特定的管理区域,对分布在网络中的安全设备或安全组件进行管控;(新增) | ||
b)应能够建立一条安全的信息传输路径,对网络中的安全设备或安全组件进行管理;(新增) | |||
c)应对网络链路、安全设备、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等的运行状况进行集中监测;(新增) | |||
d)应对分散在各个设备上的审计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集中分析;(新增) | |||
e)应对安全策略、恶意代码、补丁升级等安全相关事项进行集中管理; | |||
f)应能对网络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进行识别、报警和分析。(新增) | |||
网络设备防护 | a)应对登录网络设备的用户进行身份鉴别; | ||
b)应对网络设备的管理员登录地址进行限制; | |||
c)网络设备用户的标识应唯一; | |||
d)主要网络设备应对同一用户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来进行身份鉴别; | |||
e)身份鉴别信息应具有不易被冒用的特点,口令应有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 | |||
f)应具有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当网络登录连接超时自动退出等措施; | |||
g)当对网络设备进行远程管理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 | |||
h)应实现设备特权用户的权限分离。 |
· 设备和计算安全VS原来主机安全
新标准减少了剩余信息保护一个控制点,在测评对象上,把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也纳入了此层面的测评范围。
要求项由原来的32项调整为26项。
控制点和各控制点要求项数修改情况如下图:
原控制点 | 要求项数 | 新控制点 | 要求项数 | |||
| 1身份鉴别 | 6 | 设备和计算安全 | 1身份鉴别 | 4 | |
2访问控制 | 7 | 2访问控制 | 7 | |||
3安全审计 | 6 | 3安全审计 | 5 | |||
4剩余信息保护 | 2 | 4入侵防范 | 5 | |||
5入侵防范 | 3 | 5恶意代码防范 | 1 | |||
6恶意代码防范 | 3 | 6资源控制 | 4 | |||
7资源控制 | 5 |
具体要求项的变化如下表: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主机安全(三级)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通用要求—设备和计算安全(三级) | ||
身份鉴别 | a)应对登录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 | 身份鉴别 | a)应对登录的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身份标识具有唯一性,身份鉴别信息具有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 |
b)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管理用户身份标识应具有不易被冒用的特点,口令应有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 | |||
c)应启用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 | b)应具有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应配置并启用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当登录连接超时自动退出等相关措施; | ||
d)当对服务器进行远程管理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 | d)当进行远程管理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 | ||
e)应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不同用户分配不同的用户名,确保用户名具有唯一性。 | |||
f)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对管理用户进行身份鉴别。 | d)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对用户进行身份鉴别,且其中一种鉴别技术至少应使用动态口令、密码技术或生物技术来实现。 | ||
访问控制 | 访问控制 | a)应对登录的用户分配账户和权限; | |
a)应启用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资源的访问; | e)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访问控制策略规定主体对客体的访问规则; | ||
b)应根据管理用户的角色分配权限,实现管理用户的权限分离,仅授予管理用户所需的最小权限; | d)应进行角色划分,并授予管理用户所需的最小权限,实现管理用户的权限分离; | ||
c)应实现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特权用户的权限分离; | |||
d)应严格限制默认帐户的访问权限,重命名系统默认帐户,修改这些帐户的默认口令; | b)应重命名或删除默认账户,修改默认账户的默认口令; | ||
e)应及时删除多余的、过期的帐户,避免共享帐户的存在。 | c)应及时删除或停用多余的、过期的账户,避免共享账户的存在; | ||
f)访问控制的粒度应达到主体为用户级或进程级,客体为文件、数据库表级; | |||
f)应对重要信息资源设置敏感标记; | g)应对敏感信息资源设置安全标记,并控制主体对有安全标记信息资源的访问。 | ||
g)应依据安全策略严格控制用户对有敏感标记重要信息资源的操作; | |||
安全审计 | a)审计范围应覆盖到服务器和重要客户端上的每个操作系统用户和数据库用户; | 安全审计 | a应启用安全审计功能,审计覆盖到每个用户,对重要的用户行为和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
b)审计内容应包括重要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系统命令的使用等系统内重要的安全相关事件; | |||
c)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类型、主体标识、客体标识和结果等; | b)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 | ||
d)应能够根据记录数据进行分析,并生成审计报表; | |||
e)应保护审计进程,避免受到未预期的中断; | e)应对审计进程进行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中断。 | ||
f)应保护审计记录,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 c)应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定期备份,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 ||
d)应确保审计记录的留存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新增) | |||
剩余信息保护 | a)应保证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用户的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再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无论这些信息是存放在硬盘上还是在内存中; | ||
b)应确保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 | |||
入侵防范 | a)应能够检测到对重要服务器进行入侵的行为,能够记录入侵的源IP、攻击的类型、攻击的目的、攻击的时间,并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提供报警; | 入侵防范 | e)应能够检测到对重要节点进行入侵的行为,并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提供报警。 |
b)应能够对重要程序的完整性进行检测,并在检测到完整性受到破坏后具有恢复的措施; | |||
c)操作系统应遵循最小安装的原则,仅安装需要的组件和应用程序,并通过设置升级服务器等方式保持系统补丁及时得到更新。 | a)应遵循最小安装的原则,仅安装需要的组件和应用程序。 | ||
b)应关闭不需要的系统服务、默认共享和高危端口; | |||
c)应通过设定终端接入方式或网络地址范围对通过网络进行管理的管理终端进行限制; | |||
d)应能发现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在经过充分测试评估后,及时修补漏洞; | |||
恶意代码防范 | a)应安装防恶意代码软件,并及时更新防恶意代码软件版本和恶意代码库; | 恶意代码防范 | 应采用免受恶意代码攻击的技术措施或可信验证机制对系统程序、应用程序和重要配置文件/参数进行可信执行验证,并在检测到其完整性受到破坏时采取恢复措施。 |
b)主机防恶意代码产品应具有与网络防恶意代码产品不同的恶意代码库; | |||
c)应支持防恶意代码的统一管理。 | |||
资源控制 | a)应通过设定终端接入方式、网络地址范围等条件限制终端登录; | 资源控制 | |
b)应根据安全策略设置登录终端的操作超时锁定; | |||
c)应对重要服务器进行监视,包括监视服务器的CPU、硬盘、内存、网络等资源的使用情况; | c)应对重要节点进行监视,包括监视CPU、硬盘、内存等资源的使用情况; | ||
d)应限制单个用户对系统资源的最大或最小使用限度; | a)应限制单个用户或进程对系统资源的最大使用限度; | ||
e)应能够对系统的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 | e)应能够对重要节点的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 | ||
b)应提供重要节点设备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可用性; |
· 应用和数据安全VS原来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新标准将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两个层面合并成了应用和数据安全一个层面,减少了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和抗抵赖三个控制点,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控制点。通信完整性和通信保密性的要求纳入了网络和通信安全层面的通信传输控制点。
要求项由原来的39项调整为33项。
控制点和控制点要求项数修改情况如下图:
原控制点 | 要求项数 | 新控制点 | 要求项数 | ||
应用安全 | 1身份鉴别 | 5 | 应用和数据安全 | 1身份鉴别 | 5 |
2访问控制 | 6 | 2访问控制 | 7 | ||
3安全审计 | 4 | 3安全审计 | 5 | ||
4剩余信息保护 | 2 | 4软件容错 | 3 | ||
5通信完整性 | 1 | 5资源控制 | 2 | ||
6通信保密性 | 2 | 6数据完整性 | 2 | ||
7抗抵赖 | 2 | 7数据保密性 | 2 | ||
8软件容错 | 2 | 8数据备份和恢复 | 3 | ||
9资源控制 | 7 | 9剩余信息保护 | 2 | ||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 9数据完整性 | 2 | 10个人信息保护 | 2 | |
10数据保密性 | 2 | ||||
11备份和恢复 | 4 |
具体要求项的变化如下表: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主机安全(三级)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通用要求—设备和计算安全(三级) | ||
身份鉴别 | a)应提供专用的登录控制模块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 | 身份鉴别 | a)应对登录的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身份标识具有唯一性,鉴别信息具有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 |
b)应对同一用户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实现用户身份鉴别; | e)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对用户进行身份鉴别,且其中一种鉴别技术至少应使用动态口令、密码技术或生物技术来实现。 | ||
c)应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和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保证应用系统中不存在重复用户身份标识,身份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 | |||
d)应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 | b)应提供并启用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多次登录失败后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 ||
e)应启用身份鉴别、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以及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并根据安全策略配置相关参数。 | e)应启用身份鉴别、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以及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并根据安全策略配置相关参数。 | ||
c)应强制用户首次登录时修改初始口令;(新增) | |||
d)用户身份鉴别信息丢失或失效时,应采用技术措施确保鉴别信息重置过程的安全;(新增) | |||
访问控制 | a)应提供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文件、数据库表等客体的访问; | 访问控制 | a)应提供访问控制功能,对登录的用户分配账户和权限; |
b)应重命名或删除默认账户,修改默认账户的默认口令; | |||
c)应及时删除或停用多余的、过期的账户,避免共享账户的存在; | |||
b)访问控制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资源访问相关的主体、客体及它们之间的操作; | |||
c)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并严格限制默认帐户的访问权限; | e)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访问控制策略规定主体对客体的访问规则; | ||
d)应授予不同帐户为完成各自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并在它们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 d)应授予不同帐户为完成各自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并在它们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 ||
f)访问控制的粒度应达到主体为用户级,客体为文件、数据库表级、记录或字段级; | |||
e)应具有对重要信息资源设置敏感标记的功能; | g)应对敏感信息资源设置安全标记,并控制主体对有安全标记信息资源的访问。 | ||
f)应依据安全策略严格控制用户对有敏感标记重要信息资源的操作; | |||
安全审计 | a)应提供覆盖到每个用户的安全审计功能,对应用系统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 安全审计 | a)应提供安全审计功能,审计覆盖到每个用户,对重要的用户行为和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
b)应保证无法单独中断审计进程,无法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记录; | e)应对审计进程进行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中断。 | ||
d)应确保审计记录的留存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新增) | |||
c)应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定期备份,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 |||
c)审计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发起者信息、类型、描述和结果等; | b)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 | ||
d)应提供对审计记录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分析及生成审计报表的功能。 | |||
软件容错 | a)应提供数据有效性检验功能,保证通过人机接口输入或通过通信接口输入的数据格式或长度符合系统设定要求; | 软件容错 | a)应提供数据有效性检验功能,保证通过人机接口输入或通过通信接口输入的内容符合系统设定要求; |
b)应提供自动保护功能,当故障发生时自动保护当前所有状态,保证系统能够进行恢复。 | b)在故障发生时,应能够继续提供一部分功能,确保能够实施必要的措施; | ||
c)在故障发生时,应自动保存易失性数据和所有状态,保证系统能够进行恢复。(新增) | |||
资源控制 | a)当应用系统的通信双方中的一方在一段时间内未作任何响应,另一方应能够自动结束会话; | 资源控制 | a)当通信双方中的一方在一段时间内未作任何响应,另一方应能够自动结束会话; |
b)应能够对系统的最大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 b)应能够对系统的最大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 ||
c)应能够对单个帐户的多重并发会话进行限制; | c)应能够对单个账户的多重并发会话进行限制。 | ||
d)应能够对一个时间段内可能的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 |||
e)应能够对一个访问帐户或一个请求进程占用的资源分配最大限额和最小限额; | |||
f)应能够对系统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 | |||
g)应提供服务优先级设定功能,并在安装后根据安全策略设定访问帐户或请求进程的优先级,根据优先级分配系统资源。 | |||
剩余信息保护 | a)应保证用户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再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无论这些信息是存放在硬盘上还是在内存中; | 剩余信息保护 | a)应保证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前得到完全清除; |
b)应保证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 | b)应保证存有敏感数据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前得到完全清除。 | ||
通信完整性 | 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 ||
通信保密性 | a)在通信双方建立连接之前,应用系统应利用密码技术进行会话初始化验证; | ||
b)应对通信过程中的整个报文或会话过程进行加密。 | |||
抗抵赖 | a)应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收者提供数据原发证据的功能; | ||
b)应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收者提供数据接收证据的功能。 | |||
数据完整性 | a)应能够检测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完整性受到破坏,并在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 | 数据完整性 | a)应采用校验码技术或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鉴别数据、重要业务数据、重要审计数据、重要配置数据、重要视频数据和重要个人信息等; |
b)应能够检测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在存储过程中完整性受到破坏,并在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 | b)应采用校验码技术或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存储过程中的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鉴别数据、重要业务数据、重要审计数据、重要配置数据、重要视频数据和重要个人信息等。 | ||
数据保密性 | a)应采用加密或其他有效措施实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传输保密性; | 数据保密性 | a)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包括但不限于鉴别数据、重要业务数据和重要个人信息等; |
b)应采用加密或其他保护措施实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存储保密性。 | b)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存储过程中的保密性,包括但不限于鉴别数据、重要业务数据和重要个人信息等。 | ||
备份和恢复 | a)应提供本地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天一次,备份介质场外存放; | 数据备份和恢复 | a)应提供重要数据的本地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 |
b)应提供异地数据备份功能,利用通信网络将关键数据定时批量传送至备用场地; | b)应提供异地实时备份功能,利用通信网络将重要数据实时备份至备份场地; | ||
c)应采用冗余技术设计网络拓扑结构,避免关键节点存在单点故障; | c)应提供重要数据处理系统的热冗余,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 | ||
d)应提供主要网络设备、通信线路和数据处理系统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 | |||
个人信息保护 | a)应仅采集和保存业务必需的用户个人信息;(新增) | ||
b)应禁止未授权访问和非法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新增) |